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)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。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、学校的信息枢纽、部门的综合协调、工作的督促落实等作用,服务领导,服务部门,服务基层,做好组织协调、督促检查、公文处理、信息沟通、信访接待、机要保密、对外联络、重要活动组织、综合管理服务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一)办公室 具体职责

一、协助院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机关的有关指示、决定。

二、 根据院领导部署,负责组织、安排全院性的各种会议、学习和重大活动;做好院长办公会以及有关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、纪要整理和决议起草、会务安排等相关工作,并负责催办、落实。

三、 组织起草各类文件(规章制度、工作计划、规划、决议、总结、请示、报告、纪要、通知、公告及有关上报材料)、信函等。

四、负责上级机关、兄弟单位等来文来函的收取、登记、拟办、呈批、督办、归档保管以及信函、公文、机要文件等的上报、传递等工作 , 负责审核以学院和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种党政公文、信函的审核、编号、付印、盖章、分发、归档工作。

五、负责学院文书、教学、科研、财务、基建以及机要档案的管理工作,负责档案材料收集、分编、电脑存储、材料装订、保管、借阅等工作。

六、检查、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及学院的各项决议,并将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院领导;做好院内外和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。

七、收集并整理反映关于学院各项工作的重要信息,编印学院大事记和年鉴。

八、负责学院和本部门的介绍信、印章管理和各部门印章的 刻制、发放、回收工作。

九、负责上级机关、兄弟单位来学院考察、参观、访问的接待工作,加强对外联络和合作 。

十、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,协同有关部门查证、落实。

十一、做好全院公务用车的安排、调度工作;

十二、 负责报告厅、会议室和接待室的使用管理工作。

十三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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